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一、民间借贷是什么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三、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以上便是本讨债公司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的内容,根据上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民间借贷行为是属于合法的民事行为,当借贷关系的双方主体在合法的条件上所作出的约定是受法律所保护的,因此我国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约定利息行为不予否认,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本讨债公司咨询专业调查员。
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昌图县位于辽宁省最北部,区域面积4324方公里,耕地面积400万亩,是全国最大的粮食生产基地、著名的畜禽生产加工基地。昌图县位于东经123°32′-124°26′北纬42°23′-43°29′之间,东与开原市接壤,南界法库县,西与内蒙古自治区的科尔沁左翼后旗相连,北与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双辽县相毗邻。属于温带湿润季风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日照丰富,年降水量655毫米,是典型的北方平原旱作农业地区。昌图是一个人才辈出的地方。清代有进士赵映长,民国时期有东北保安副司令吴俊升;建国后有著名桥梁专家中国农工民主党副主席刘树勋,航天科学家、“神舟五号”总设计师王永志;文学艺术界有海内外知名现代作家端木蕻良、剧作家舒凡。昌图是一个资源十分丰富的地方。年玉米产量150万吨,商品量100万吨;高油大豆、花生、马铃薯、胡萝卜年产量分另达至5万吨、10万吨、50万吨、6万吨。猪、牛、禽年商品量分别达到100万头、25万头和2000万只。工业企业年加工生产饲料20万吨,玉米淀粉40万吨,糠醛5000吨,肉鸡3万吨,肉猪4万吨,白酒6万吨,为进一步精深加工提供了丰富的原料资源。有工业闲置企业60余户,场地100万平方米、厂房40万平方米,是良好的投资合作载体。有矿产资源20余种,其中石灰石储量7000万吨。有矿泉三处,偏硅酸、锶含量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优质标准。全县有工业劳动力5万人,农业劳动力20万人。昌图县境内地势平坦、土质肥沃,宜农宜林,矿产丰富。耕地面积400万亩,年粮食总产量可达17.5亿公斤,是全国著名的农业大县,被评为全国交售商品粮第一县。农业基础雄厚,以蔬菜、花生、马铃薯为主的经济作物达172万亩;以猪、牛、禽为主的畜产品全省第一;林业已成为重点产业之一,发展迅猛;建材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已具规模,并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